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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在承諾中使用率最高的字彙,大概就是永遠了吧,只是,永遠到底有多遠?
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生生世世?多麼不切實際,如果當下感到連今生都過不去,又如何期待來生?

        那麼海枯石爛如何?別傻了,海不會枯,石也終究不爛,會變的始終都是人心。

        人心之善變,只怕是連自己都無法掌握,這就是戲裡、書中,那男女主角的情深不悔之所以使人瘋狂迷戀的緣故吧,畢竟這ㄕ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可多得的,不是?

        如果,只是如果,違背誓言真會使人掉舌、斷手、缺腿,試問還有幾人敢輕易承諾?說到底這原是對自己的不確定啊。那麼又怎能埋怨對方的背棄?答案恐怕只有一個,那就是「他先你而變!他竟敢先你而變 ?!」

        永遠究竟有多遠?曾聽過一個迷人的答案:「永遠是比你的生命多一天」,我倒是覺得應改成「永遠是比我的生命多一天」,這一字之差,其中真義,你我心照不宣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安妮的愛情中看到一句話「語言是為了隱藏我們的思想而存在」,呵,多寫實啊!竟就這樣將人心深處最黑暗的心思,赤裸裸的放在陽光下,我第一次看到它時,嚇得愣在當場,冷汗岑岑。這恐怕是許多人埋在心底,甚至有時連自己都未曾察覺的,完完全全的、保護自己的潛意識行為。

        若果如此,那麼當下(即便只有當下)真心誠意的許諾,這份美麗仍是叫人動容的,只不過不一定是永遠罷了。又何妨?在當下享受它吧,就算將來改變了,最多就是舉行一場隆重的祭典而已,就當哀悼人生中又一段愛情的隕落,只是,

        要記得,可以傷心但要瀟灑;

        要記得,人生沒有過不去的坎,比你傷心的人,多了;

        要記得,茫茫宇宙人無數,比他好,比他欣賞你的人,多了去;

        要記得,沒有誰失去誰,會真的活不下去;

        要記得,不需追問原因,所有的理由都只是企圖遮掩「不愛了」的事實;

        要記得,離開了的心,不會再回來,回來了也非最初,試圖追回,除了喪失尊嚴,沒有其他。

        愛情要來的時候,你一點辦法也沒有;當它要走的時候,也是。很多時候我會覺得,其實你並非走不出來,也沒有你表現出來的那樣悲傷,之所以放任(或者有點故意?)自己沈浸在逝去的戀情中,只是因為捨不得走出這份悲傷,你怕如果不這樣哀傷,就表示你和他真的成為過去,與他的名字相連的不再是你,我說對了嗎?

        別再想了,一定要想就想他不好的地方吧,唉~知道了,知道了,這種時候想到的都只有他的好,是吧?那麼換個方向,不妨設想:

         「自己到 80  歲時,將如何看待、處理這個問題?」

        「當一切波折都過去,當動情激素消失,當愛戀歸於平淡,你日日夜夜和此人生活在現實的柴米油鹽中,是否還是如此美麗?」

         然後,搽乾淚水,重新出發。你會知道瀟灑、帥氣的你,不需深淺碧顏色,自是花間第一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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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 L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